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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控股:独立董事意见2021-07-01  

                                                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董事会十届十
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公司
提交的资料后,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向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自编
1-4 栋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 C401-14、C603、C609、C615、C1150 室及 D4 层、
D5 层、D6 层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中国大酒店实际经营需要,通过上述物业出租,中国大酒店可获
得稳定的物业出租收益,有利于提升经营业绩。本次交易租金价格以市场公
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中国大酒店本次向岭南集团出租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自编
1-4 栋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 C401-14、C603、C609、C615、C1150 室及 D4 层、D5
层、D6 层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独立董
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