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大冷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4-26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6-039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

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

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0,164,9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

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 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0.90 元,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0,164,97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60,164,97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40,247,462 股。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6 年 4 月 22 日)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365)

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

算。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16 年 5 月 3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6 年 4 月 29 日,股权登记

日为:2016 年 5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A 股本次所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3 日直接记入股东 A 股证券账

户。B 股本次所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5 日直接记入股东 B 股证券账户。

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

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16 年 5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16 年 5 月 5 日

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

取。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72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22至登记日:2016

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

行承担。

     五、本次A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3日;

B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6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6,709,151       7.42%             +13,354,575     40,063,726            7.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3,455,824      92.58%            +166,727,912    500,183,736           92.58%
1、人民币普通股       218,455,824      60.65%            +109,227,912    327,683,736           60.6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15,000,000      31.93%             +57,500,000    172,500,000           31.93%
三、股份总数          360,164,975     100.00%            +180,082,487    540,247,462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40,247,462股摊薄计算,

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405元。

     八、其它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

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

税款。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法规部

     咨询联系人:宋文宝、杜宇

     咨询电话:0086-411-86538130

     传真电话:0086-411-8665453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