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6-05-12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6-042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2 月 22 日,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集团”)通知,
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2016 年 2 月 22 日)起在未来 6 个月内(以下
简称“增持实施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继续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
累计增持总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发布
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公
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6-041)。
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收到冰山集团通知,冰山集团继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 A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冰山集团。
二、本次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转型发展前景和未来战略布局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
的合理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本次增持情况
冰山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
司 A 股,增持总数为 800,000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5%。
四、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冰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0,683,524 股,约占公司
已发行总股份 540,247,462 股的 22.34%。本次增持后,冰山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 121,483,524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540,247,462 股
的 22.49%。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冰山集团将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冰山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
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