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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冷股份:监事会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6-09-09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6-066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通过公司网站(http://www.daleng.cn)

发布了《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在公示期限内,广

大员工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访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联系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于福春。
    截至 2016 年 9 月 5 日,未出现公司内部人员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公

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于福春、毛春华、代玉玲

                                       2016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