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 独立董事,特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所议 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纪志坚、丁杰、徐郡饶、 范跃坤、高木俊幸、渡部伸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戴大双、刘继伟、王 岩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提名 其为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纪志坚、丁杰、徐郡饶、 范跃坤、高木俊幸、渡部伸一、戴大双、刘继伟、王岩作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戴大双、刘继伟、王岩 2018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