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19-0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冷股份”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冷股份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7 号文)的核准,大冷股份于 2016 年 5 月非公
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58,645,096 股,每股发行价格 9.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79,999,999.4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1,281,354.34 元。
2016 年 5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457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大冷股份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21,669,104.73 元用
于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 44,702,412.75 元(含存
款利息收入 5,090,163.14 元)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
成上述专项账户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大冷股份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并经 200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四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后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 2015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六届
十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大冷股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国泰君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春柳支行(以下简
称“工行春柳支行”)签订了《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8 年 12 月 10 日大冷股份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节余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在完成节余资金转基本账户后,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尚未支付的建
设工程和采购设备质保金及扣除上述质保金后的剩余工程款将按照已签订合同
的约定从公司基本账户中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
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正式注销。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相对较晚,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强度有限,且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新厂区工艺
布局及方案,致使新型设备安装及调试进度晚于预期,同时考虑到工程进度款及
设备质保金等原因,公司搬迁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6 年末延
期至 2017 年 5 月末。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报告》。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情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大冷股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
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本保荐机构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方式,对大冷股份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调阅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原
始凭证,并将上述资料文件进行审慎核对;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计师出具的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高管、中
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实地考察募投项目
建设进度及设备安装状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文件。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大冷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56,128.14 15,890.16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截止报告期末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56,637.15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报 告 期 投 截 至 期 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 目 达 到 本年度实 是 否 项 目 可
变更项 承诺投资 总额(1) 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进度(%)(3) 预 定 可 使 现的效益 达 到 行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总额 金额(2) =(2)/(1) 用状态日 预 计否发生
部分变 期 效益 重 大 变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7 年 5
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否 58,000.00 52,166.91 11,419.92 52,166.91 100% - - 否
月末
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470.24 4,470.24 4,470.24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58,000.00 56,637.15 15,890.16 56,637.15 - - - - -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相对较晚,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强度有限,
且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新厂区工艺布局及方案,致使新型设备安装及调试进度晚于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同时考虑到工程进度款及设备质保金等原因,公司搬迁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将由 2016 年末
延期至 2017 年 5 月末。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七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新厂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相关
工程结算审计逐步完成,工程款项陆续支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8,759.71 万元,大华会计师对
公司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003433 号)。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
议、七届五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的报告》,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大冷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工行春柳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7,60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3.6%。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上述理财产品均
已到期收回。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
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完成节余资金转基本账户后募投项目中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及采购设备
质保金及扣除上述质保金后的剩余工程款将按已签订合同约定从公司基本账户中支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059),
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节余原因:1、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中建设工程及采购设备质保金及扣除上述质保金后的剩余工程
款,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前述款项将在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后支付;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及改变存放方式期间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韩宇鹏 曾大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