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我们作为冰山冷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之独立董事,特对公司拟于八届十三次董事 会议上审议的关于转让大连冰山集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 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 戴大双、刘继伟、王岩 2020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