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冷热:独立董事意见2020-11-28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之独立董事,特对公司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八届十三次董事会议所议
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转让大连冰山集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公
司聚焦冷热主业、强化主营改善;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
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独立董事: 戴大双、刘继伟、王岩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