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我们作为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之独立董事,特对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九届三次董事会议所议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价格公允,未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有利于公司强化冷热产业链融资、助推销 售及回收;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有效回避。 一致同意本次融资租赁关联交易。 本次基于融资租赁的对外担保客户资质较好,公司创新销售模式 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改善,被担保人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将向公司提 供全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 翟云岭 刘媛媛 姚 宏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