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冷热: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2022-11-14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 B 公告编号:2022-053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冰山
冷热”)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
洋电机”)持有的松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
压缩机”)60%股权、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
中国”)持有的松下冷机系统(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
冷机”)30%股权、松下冷链(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冷
链 ” ) 持 有 的 松 下 冷 机 25% 股 权 ,本 次 交 易 标 的 资 产 合 计 作 价
101,088.31 万元。
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议、九届四
次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
全部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2022 年 11 月 11 日,松下压缩机、松下冷机取得了大连金普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以及核发的新的《营业执
照》,三洋电机持有的松下压缩机 60%股权、松下中国持有的松下冷
机 30%股权、松下冷链持有的松下冷机 25%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冰山
冷热名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
(二)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上市公司将在松
下压缩机、松下冷机取得有关股权转让的新营业执照记载的颁发日
期后 30 日内向三洋电机支付松下压缩机 60%股权的全部交易对价、
向松下中国支付松下冷机 30%股权的全部交易对价、向松下冷链支
付松下冷机 25%股权的全部交易对价,合计人民币 101,088.31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交易
对价支付期限尚未届满,上市公司尚需按该合同约定完成交易对价
的支付。
(三)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松下压缩机、松下冷机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
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行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处
理情形。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上市公司尚需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
付交易对价款项;
2、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3、公司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
顾问,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交易已取得了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履行了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
有效;
3、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相关事宜;
4、本次重组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相关信息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6、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调整的情况;
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
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况,或发生上市
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8、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
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交易各方作出的承
诺事项均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及承诺的情形;
9、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
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
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顾问,发
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冰山冷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存在违反
《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重组相关方已取得实
施本次重组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交
割;在本次重组相关方按已签署的相关合同与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
务的情况下,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
情况报告书》;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4、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