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家 乐:关于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09-07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5-045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佛山市顺
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村信达”)关于协议转让所持公
司股份的通知,陈村信达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与其股东邵伟华、高小玄(分别
持有陈村信达 80%和 20%的股权,二者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声明》,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作为一致行动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陈村信达拟通过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5,715,959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86%)中的 75,715,959 股(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
益)转让给邵伟华,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6%;其余 20,000,000 股(包含该股
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转让给高小玄,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本次权
益变动后,陈村信达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刊登的转让双方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本次交易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村信达 95,715,959 13.86 0 0
邵伟华 0 0 75,715,959 10.96
高小玄 0 0 20,000,000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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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陈村信达原持有万家乐股份 99,206,059 股,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14.36%。
2015 年 6 月 12 日—17 日,陈村信达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合计减持 3,490,100
股万家乐股份,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0.5%。故本次协议转让前,陈村信达持有万
家乐股份 95,715,959,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13.86%。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居委会广隆工业园兴业 4 路 18 号顺联机
械城十八座三层 C05 号
法定代表人:邵伟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68100011857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控、专营
商品,不设商场)。
成立日期:1997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 440681231928041;粤地税字 440606231928041
股东情况:邵伟华持有 80%股权、高小玄持有 20%股权
2、受让方基本情况
(1)姓名:邵伟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青龙里 7 号 901 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2)姓名:高小玄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 39 号大院 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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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陈村信达与邵伟华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出让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邵伟华
2、转让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万家乐 95,715,959 股流通股中的 75,715,959 股(包含该
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10.96%。
3、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经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8.08 元,总价为 611,784,948.72
元。受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出让方。
4、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签署并生效。
(二)陈村信达与高小玄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出让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高小玄
2、转让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万家乐 95,715,959 股流通股中的 20,000,000 股(包含该
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2.9%。
3、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经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8.08 元,总价为 161,600,000.00
元。受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出让方。
4、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签署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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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诺事项
邵伟华先生和高小玄先生承诺自受让前述万家乐股份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
持上述股份。
五、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系陈村信达之股东邵伟华先生和高小玄先生根据陈村信达发
展需要对上市公司持股结构作出的调整,转让价格高于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
的交易价格,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股票价格不造成负面影响,没有损害股东
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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