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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家 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5-09-07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5-047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家乐
      股票代码:000533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伟华
      住址:广州市越秀区青龙里 7 号 901 房
      持股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小玄
      住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 39 号大院 57 号
      持股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 年 9 月 1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附表 ........................................................................................................................10




                                                           3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万家乐               指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邵伟华、高小玄
陈村信达             指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邵伟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青龙里7号901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姓名:高小玄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39号大院57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邵伟华先生和高小玄先生同为陈村信达之股东,分别持有陈村信达 80%和
20%的股权。二者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声明》,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作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邵伟华先生与高小玄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陈村信达所持有的万家乐股


                                    5
份,系邵伟华先生与高小玄先生根据陈村信达发展需要对上市公司持股结构作出
的调整。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万家乐股份的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万家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万家乐股份。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15 年 8 月 31 日,陈村信达与其股东邵伟华、高小玄(分别持有陈村信达
80%和 20%的股权)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75,715,959 股万家乐股份
协议转让给邵伟华,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10.96%;将其持有的 20,000,000 股万家乐
股份协议转让给高小玄,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2.90%。
    (一)陈村信达与邵伟华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出让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邵伟华
    2、转让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万家乐 95,715,959 股流通股中的 75,715,959 股(包含该
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10.96%。
    3、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经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8.08 元,总价为 611,784,948.72
元。受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出让方。
    4、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

                                    6
    本协议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签署并生效。


    (二)陈村信达与高小玄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出让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信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高小玄
       2、转让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万家乐 95,715,959 股流通股中的 20,000,000 股(包含该
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2.9%。
    3、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经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8.08 元,总价为 161,600,000.00
元。受让方应于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给出让方。
    4、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签署并生效。


    (三)陈村信达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陈村信达所持万家乐股份累计质押股数为 8,300 万股,
占陈村信达所持万家乐股份的 86.71%,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12.01%。陈村信达将
在办理相关股份转让手续前解除前述股份的质押或取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
件。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四)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受让前述万家乐股份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上述股
份。


    (五)本次股份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没有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各方没有
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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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协议转让须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股
份转让过户登记。


   四、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邵伟华持有万家乐股份 75,715,959 股,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10.96%;高小玄持有万家乐股份 20,000,000 股,占万家乐总股本的 2.90%。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买卖万
家乐股份。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
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邵伟华身份证明文件
    二、高小玄身份证明文件
    二、《股份转让协议》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邵伟华、高小玄


                                         签署日期: 2015 年 9 月 1 日




                                  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所在地     道顺峰山工业区

股票简称   万家乐                            股票代码 000533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广州市越秀区青龙里 7 号
义 务 人 名 邵伟华、高小玄                   义务人注 901 房;广州市越秀区竹丝
称                                           册地       岗二马路 39 号大院 57 号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
                                             行动人
量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 息 披 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持股数量:0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比例:0

                                        10
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 披 露 义 变动数量:95,715,959 股
务 人 拥 有 变动比例:13.86 %
权 益 的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邵伟华持股 75,715,9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96%;
份 数 量 及 高小玄持股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是   □           否    □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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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 是     □   否   □

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
             是   □   否   □
到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邵伟华、高小玄


                                      日期:201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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