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家 乐:关于公司非执行董事、监事领取费用补贴的公告2016-01-27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6-006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执行董事、监事领取费用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现任董事安超、金勇、张逸诚与监事张洁莤、樊均辉均不在公司担任管
理职务。对于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公司除承
担其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通讯费、会议费等费用外,不给予其他
费用补贴。考虑到上述董事、监事日常需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同时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等事项,其履行职责所发
生的上述等费用较为频繁,且上述董事、监事日常办公地点在异地,逐笔确认费
用和办理报销手续较为繁琐。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011 年起,公
司以每年向上述董事、监事发放一次性补贴的方式承担其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
用,超出该额度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2011 年至 2014 年度,董事安超、金勇、张逸诚与监事张洁茜、樊均辉在
公司领取费用补贴的情况如下: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安超 8 万元 8 万元 8 万元 8 万元
金勇 8 万元 8 万元 8 万元 8 万元
张逸诚 0 0 0 3.33 万元
张洁茜 8 万元 8 万元 8 万元 8 万元
樊均辉 3 万元 3 万元 3 万元 3 万元
由于公司认为向上述董事、监事发放的费用补贴是用于承担其履行职责所发
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合理费用,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报酬或额外津贴,且上述
董事和监事的费用开支已作为董事会专项经费包含在年度预算当中,并已提交董
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因此,公司将非执行董事、监事日常报销调整为一次性补
贴并未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作为领取报酬予以披露。
经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研究,公司认识到:向上述董事、监事发放
费用补贴事项应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经过深刻的反省,
公司认识到在履行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足,特对非执行董事、监事
发放补贴的情况作上述披露,公司承诺今后对相关事项的执行将根据相关规定履
行审批程序及做好相关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