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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家 乐: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8-02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6-062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8月1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
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15:00—2016年8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印宝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186,079,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0,816,000股)
 的26.94%。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8,32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
   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49,71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
       3、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607,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陈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陈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向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李向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张敬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张敬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沈桂贤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沈桂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张逸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张逸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金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金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张译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张译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选举朱慈蕴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朱慈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祁怀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祁怀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选举张晨颖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张晨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选举蒋春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蒋春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艾穂江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艾穂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
     (2)《选举樊均辉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樊均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
    (3)《选举刘革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86,079,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7,25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刘革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另外,经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推荐,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王超先生和卢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华青春

    (三)结论性意见:万家乐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