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家 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涉及产业政策与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6-11-1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涉及产业政策与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本公司”)接受委托,担
任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乐”)重大资产出售项目的独立财
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家
乐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标的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
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
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上市公司同行业或上下游并
购,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重组涉及产业政策与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逢敏 钱学深
独立财务顾问盖章: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