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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 家 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3-28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7-018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3月27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下午15:00 至2017年3月27日下午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伟先生因工作关系不能参加和主持本次会议,
董事陈伟、李向民、沈桂贤、张晨颖、蒋春晨联合推举董事张敬来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120,91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0,816,000 股)的 17.5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20,00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919,2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14 人,代表股份 91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二)会议列席情况:董事张敬来、沈桂贤、张晨颖、蒋春晨;监事樊均辉、
刘革、王超、卢朝;高级管理人员黄志雄、罗周彬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
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补选黄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79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反对 124,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7%;反对 124,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3%;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黄志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120,79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反对 124,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7%;反对 124,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3%;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20,79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反对 124,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7%;反对 124,4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3%;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华青春、陆昕

    (三)结论性意见:万家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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