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 了 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现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个 人的履历、以往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董事会聘任黄志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经审查,本人认为黄志雄先生符合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 格,且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本人相信他可以胜任总经理职务。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聘任黄志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朱慈蕴、张晨颖、祁怀锦、蒋春晨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