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家 乐: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30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7-060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变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部分事项的议
案》,涉及对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的部分事项进行变更。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45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17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00―2017年12月29日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伟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20,940,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0,816,000 股)的 17.5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20,864,97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5,4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3 人,代表股份 940,3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
(二)会议列席情况:董事陈伟、黄志雄、张译军;监事刘革、卢朝、梁小
明;代理财务总监张伟雄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共三项:
1、《关于选举陈环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940,3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0,3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陈环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
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2、《关于变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部分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940,3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0,3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2
表决情况:同意 120,940,3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0,3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华青春、陆昕
(三)结论性意见:万家乐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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