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家 乐: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4-14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公告编号:2018-028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该
准则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
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
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的日期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5、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净
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
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017年 2016年度
会计科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外支出 3,539,558.03 3,566,030.67 3,864,285.04 3,796,466.45
资产处置损益 --- -26,472.64 --- 67,818.59
2、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
他收益,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
报表列报的影响:
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32,477,244.40元。对2015年、2016
年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3、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年度报告的股东权益、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