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家 乐: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2019-01-05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同意杨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现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鉴于董事陈环已不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免去陈环董事职务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蕙富博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名杨曦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同意对杨曦的提
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综合考虑杨曦的教育背景、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方面的情况,董
事会同意杨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2、经对杨曦先生的简历进行审查,我们认为杨曦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
事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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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杨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祁怀锦、蒋春晨 、张晨颖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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