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关于收到民事起诉书的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起诉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杭州
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等相
关法律文书,涉及 17 名自然人投资者因国商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商投”)金融衍生品交易纠纷案件向公司提起诉讼。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期相关诉讼事项的披露情况
关于国商投金融衍生品交易纠纷诉讼的前期披露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0),于 2019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14)。
二、本次收到《民事起诉书》的主要内容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陈玉梅等 17 名自然人投资者
被告一:国商投
被告二: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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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交”)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的回购款本金合计 1,070 万元及相应利息;
2、判令被告二对第 1 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主要诉讼事由
原告作为投资者,因购买被告一国商投在第三人南京交登记挂牌、
非公开发行的收益权转让类产品,现已近到期,被告一未按约履行回
购义务,原告现以公司向南金交出具《流动性支持函》即自愿对该产
品底层资产提供担保为由提起诉讼。
(四)财产保全情况
原告陈玉梅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根据(2019)浙 01 民初
353 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国商投控股有限公司、广东万
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7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
值的财产。
根据申请人陈玉梅的申请和法律的规定,法院轮候冻结公司持有
的浙江翰晟 6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3,750 万元,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022 年 2 月 26 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
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案涉及的“南金交*宁富赚系列产品”对应的底层资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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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商投持有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舟山翰晟四份《购销合同》项下的应
收账款债权资产。经公司核查银行流水和财务账目,浙江翰晟及其子
公司并没有应付未付国商投的任何款项,会计账面显示四份《购销合
同》所涉货款已由浙江翰晟及舟山翰晟支付完毕,且国商投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对账函显示,截止 2018 年 7 月 31 日国商投欠公司子
公司货款 2.83 亿,尚未结清。同时,公司会同律师对现有掌握的证据
进行分析、判断,因《流动性支持函》对应的主债务已因履行完毕而
消灭,公司应无需再为此承担责任,但最终需以生效判决或裁定为准。
公司将积极应诉,同时公司聘请的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若发现上述
涉案主体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将通过刑事和民事的手段维护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暂无法预估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的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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