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通过对有关 情况的了解,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 人同意,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 同意黄志雄先生、张译军先生、张逸诚先生、魏恒刚先生、吴昊 先生、潘桂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祁怀锦先 生、肖健先生、邱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蒋春晨、祁怀锦、张晨颖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