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3-09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顺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电气”)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钠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顺特电气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为公司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以下简称“顺德农商
行大良支行”)的人民币最高额 3,825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2022 年 3 月 4 日,顺特电气与顺德农商行大良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担保
合同》,为公司向顺德农商行大良支行贷款提供最高额 3,825 万元的担保。同日,
公司与顺德农商银行大良支行签订金额为 2,550 万元的《借款合同》,并签订以
自有资产作为抵押的最高额 3,825 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顺特电气已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现将本次担保事项进行披
露,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上市
被 担 最近一期 是否关
担保方 前担保 增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经
保方 资产负债 联担保
余额 额度 审计净资产比例
率
顺特电
气有限 公司 66.08% 9,496 3,825 5.50% 否
公司
公司 公司 66.08% —— 3,825 5.5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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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28 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钅监海北路 58 号办公楼 301 室
4、法定代表人:黄志雄
5、注册资本:69,081.60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销售:机电产品,输配电产品;批发、
零售:家用电器,煤炭(除储存),燃料油(除成品油,闪点≥60°C),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除专控产品),有色金属,日用品,电子产
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饲料及添加剂,橡胶制品,乳胶制品,纺
织原料,纺织品、化学纤维、服装,木材及其制品,纸张,纸浆,机械设备及配
件,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制品),塑料制品,汽车,医疗器械(凭
有效许可证经营),初级食用农产品;食品、饮料(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企业
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会展服务,供应链管理的技术开发;
房产租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2
8、信用情况: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 244,436.90 万元、负债总额
149,324.37 万元、净资产 69,595.46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7,767.49
万元、利润总额 9,839.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92.82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 243,054.78 万元、负债总额
160,622.35 万元、净资产 69,021.70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3,587.68 万元、利润总额-402.7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5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债权人:顺德农商行大良支行
担保人:顺特电气、顺钠股份
债务人:顺钠股份
2、担保方式:包括应收账款质押、房产抵押等
3、担保期限:自 2022 年 3 月 4 日至 2027 年 3 月 4 日
4、担保金额:人民币 3,825 万元整
5、担保范围:每份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和复利等)、生效法律文
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抵、质押权人为实现债权及
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6、其他:不存在其他股东提供担保、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2,89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27%。无逾期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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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顺特电气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顺特电气董事会决议;
2、《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
3、《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4、《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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