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29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的原则
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听取股东的意见、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为
形成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力求使董事会能够形成科学、客观的决策。
2021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受疫情影响,祁怀锦无法出席现场会议,肖健、
邱新均出席了会议。
2、董事会
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 实际参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 委托出 缺席次
任职起始日期 会议次 加会议 未亲自参加会
名 席次数 数
数 次数 议
祁怀锦 2016年8月1日 6 6 0 0 否
肖 健 2020年7月9日 6 6 0 0 否
邱 新 2020年7月9日 6 6 0 0 否
由于受疫情的影响,祁怀锦、肖健、邱新均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我
们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的独立意见
1
2021年,我们参与讨论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审慎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1)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就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关于公司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2)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受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审议程序
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3)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就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
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意见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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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在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独立董事祁怀锦先生充分肯定了公司管理层所作出
的努力,同时提醒公司进一步把控好子公司的风险管理,落实好内控工作,防范财务风
险。
公司采纳了祁怀锦先生的建议,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有效提高了公司
的内控管理水平。
三、检查公司日常运作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对外
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同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
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共同促进公司发展。
四、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对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完成
了各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切实维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
1、2021 年度,我们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报告期内,我们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以负责任的
态度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中小
股东的良性互动;
3、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通过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法律
3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问题的认
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
护能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祁怀锦、肖健、邱新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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