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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对2009年与上海亮奇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泓邦电器照明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佛山照明灯具有限公司及其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2-08-0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09 年与上海亮奇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泓邦电器照明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佛山照明灯具有限公司及其股权转让
                      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
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 2009 年与上海亮奇电器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亮奇”)、佛山市泓邦电器照明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泓邦电器”)共同出资设立佛山照明灯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灯具公司”)以及 2010 年 11 月收购上海亮奇、泓邦电器各所持灯
具公司 6%股权的关联交易补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09 年与上海亮奇、泓邦电器、佛山市豪之远贸易有限公
司、常州三峰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河南省星辰电器照明有限公司、河
北金汾贸易有限公司六家公司(该六家公司大多为公司的经销商)共
同出资设立灯具公司以及 2010 年 11 月收购上海亮奇、泓邦电器各
所持灯具公司 6%股权的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
不利影响和损失,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规划和发展目标,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正、
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刘振平   张海霞   窦林平



                                         201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