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2012 年 1-8 月 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2 年 1-8 月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当的商业行 为,未发现该关联交易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况,亦未发现该关联交易对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 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没有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独立董事:刘振平 窦林平 薛义忠 201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