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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2012-09-23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12-05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收到副总经理邹建平委托公司办公室主
任郑元海转交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37 号),该处罚决定书对邹建平、章敏
芝、周星夫等人(另有三人同列,但不属于本次公司公告的范围)在
本公司 2009 年筹划推动投资新能源项目期间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现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当事人:
     邹建平,男,1955 年 1 月出生,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
级管理人,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孙蒋新村。
     章敏芝(邹建平妻),女,1959 年 1 月出生,住址:江苏省无锡
市滨湖区孙蒋新村。
     周星夫(邹建平女婿),男,1980 年 9 月出生,住所:江苏省无
锡市新区旺庄街道外下甸村。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邹建平、章敏芝、周星夫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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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传递与公开过程
    2009 年起,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
筹划推动投资新能源项目。
    2009 年 5 月 15 日,时任江苏富瑞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邹建
平带着碳酸锂项目的专利持有人、华欧技术咨询及企划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欧技术”)董事长黄某拜访佛山照明时任董事长、总
经理钟某,向钟某介绍碳酸锂项目,建议佛山照明投资新能源。钟某
表示对该项目感兴趣,让他们提供可行性方案。6 月 13 日,邹建平
等人前往青海考察拟合作方的设备并向钟某做汇报。7 月 1 日,佛山
照明召开经营管理会议,参会人员包括邹建平、钟某等人,会议内容
是研究碳酸锂项目。7 月 2 日,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工
作人员来到佛山照明,向钟某阐述高新区的优惠政策,邹建平、钟某
等人参加会见。同期,邹建平提出成立公司与有关方面合作。邹建平
的朋友陈某推荐锂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能源控股”)作
为股东,邹建平推荐青海原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原
点”)作为股东。7 月 26 日,邹建平、黄某等人前往青海考察碳酸锂
项目。
    7 月 29 日,佛山照明时任副董事长庄坚毅与邹建平、钟某、黄
某等人前往青海考察碳酸锂项目。经过考察,佛山照明认为投资碳酸
锂是可行的,随后决定投资该项目。7 月底到 8 月初,佛山照明、华
欧技术、锂能源控股、青海原点经过多次协商,就共同设立青海佛照
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照锂能源”)一事达成一致,参
与协商的人员包括庄坚毅、邹建平、青海原点时任总经理王建辉、钟
某、黄某以及锂能源控股时任法定代表人谭某。8 月 18 日,佛山照
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此次会议上,钟某提到下半年公
司生产经营计划时,表示要加快发展新能源项目,目前考虑在四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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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的合资公司中,佛山照明拟占股 38%。8 月 22 日,邹建平、钟某、
黄某前往青海实地考察。8 月 31 日,佛山照明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会议拟于 9 月 10 日召开,主要讨论
审议《关于投资参股占总股本 38%的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的议案》。9 月 9 日下午,深交所同意“佛山照明”股票于 9 月 10 日
停牌一天。停牌之前,在佛山照明只有邹建平、钟某及公司证券部的
几个人知情。当日,“佛山照明”股价涨幅为 7.30%,深证成份指数
涨幅为 1.04%。9 月 10 日,佛山照明发布停牌公告。当日,佛山照
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投资成立合资
碳酸锂公司。9 月 11 日,佛山照明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当日,“佛山照明”股价涨幅为-2.56%,深证成份指数涨
幅为 1.76%。9 月 12 日至 9 月 30 日,“佛山照明”股价涨幅为-6.86%,
深证成份指数涨幅为-7.35%。9 月 28 日,佛山照明聘任邹建平为副
总经理,主管新能源项目业务工作。
    二、涉案账户交易股票情况
    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章敏芝是邹建平的配偶,周星夫是邹建平、
章敏芝的女婿。
    章敏芝账户于 2000 年 4 月 6 日在国联证券无锡县前东街营业部
开立,下挂上海证券账户与深圳证券账户。该账户于 2009 年 7 月 20
日、9 月 9 日通过电话或者网上下单的方式共买入“佛山照明”股票
1.3 万股,后于 10 月 20 日、11 月 3 日和 11 月 5 日全部卖出。章敏
芝账户对应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与周星夫账户及邹建平证券账户对应
三方存管银行有资金往来,其中,与周星夫账户间的资金往来较为频
繁,该账户获利 9,622.54 元。
    周星夫账户于 2009 年 7 月 12 日在国信证券无锡梁清路营业部开
立,下挂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该账户于 2009 年 7 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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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和 9 月 9 日通过网络和手机下单的方式共买入佛山照明股票 4.22
万股,后全部卖出,该账户获利 23,726.06 元。
    邹建平在接受调查时称,章敏芝账户交易股票资金是其家庭的共
有财产;章敏芝知道其在佛山照明推动新能源项目,其和章敏芝谈过
佛山照明开展新能源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议章敏芝多关注佛山照明股
票。其对章敏芝提到新能源项目是很好的投资,对佛山照明的业绩有
很大的提升,可以买入佛山照明股票作为投资;其知道周星夫交易佛
山照明股票一事,认为章敏芝和周星夫交流过佛山照明投资新能源项
目的情况。
    章敏芝在接受调查时称,邹建平对其说过将新能源项目引入佛山
照明;2009 年 9 月 9 日买入 1.1 万股佛山照明股票的原因之一是邹建
平在佛山照明工作,对其说这个公司很不错,最近又在做新能源项目,
前景很不错,其也一直看好佛山照明,所以买入;邹建平一直都知道
其交易佛山照明股票,其知道周星夫交易佛山照明股票,也和周星夫
交流过买卖佛山照明股票的情况,包括邹建平在佛山照明工作及参与
新能源项目的情况。
    周星夫在接受调查时称,其在 2009 年 6、7 月从妻子处得知邹建
平在佛山照明做业务;其和章敏芝就交易佛山照明股票有过沟通,是
跟着章敏芝买的;其和章敏芝在 2009 年 9 月 9 日就买入佛山照明股
票有过沟通,章敏芝对其说该股票不错,有投资价值,自己已经买入,
建议其买入。
    以上事实,有佛山照明提供的材料说明、涉案人员询问笔录以及
涉案账户交易股票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佛山照明动议、筹划、调研、决策与其他公司一起组建新能源项
目合资企业,并以此为契机,实现从制造型生产企业向新能源开发行
业延伸等情况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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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构成《证券法》第七十
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规定的内幕信息。
    当事人邹建平受佛山照明管理层委托,全程参与了佛山照明投资
新能源事项,负责佛山照明投资新能源项目的推动、考察、研究、沟
通和决策,对涉案内幕信息有着非常准确、细致的了解。其知悉内幕
信息后,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向章敏芝介绍佛山照明开展新能源项目的
情况,并建议章敏芝买入佛山照明股票,其行为构成泄露内幕信息并
建议他人买卖,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
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违法行为。
    当事人章敏芝从邹建平处获悉内幕信息后,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
入佛山照明股票,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违法行为。
    当事人周星夫与邹建平、章敏芝是近亲属关系。周星夫账户交易
佛山照明股票的时点等情况表明周星夫应当知悉内幕信息。当事人周
星夫知悉内幕信息后,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佛山照明股票,其行为
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
所述违法行为。
    当事人邹建平在书面陈述材料中称,其因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不
懂股票交易规则才违法;中国证监会拟作出的处罚太重,请求对其酌
情处理。中国证监会复核认为,当事人有关以不了解法律禁止内幕交
易的规定以及股票交易规则等为由请求对其酌情处理的申辩于法无
据,不予支持。
    三、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1、对邹建平处以 10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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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章敏芝处以 5 万元罚款。
    3、对周星夫处以 3 万元罚款。
    四、其他事项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本案为戒,认真学习有
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决策程序,严
格执行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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