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4-25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 照 明 B( B 股 )
股票代码: 0 0 0 5 4 1 ( A 股 ) 200541( B 股 )
公告编号: 2 0 1 3 - 0 0 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预计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预计占同 2012 年实
别 类交易的 际发生总
比例 金额
关联采购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950 总计
原材料 3460 2.1% 184.21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1500
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800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50
佑昌(新乡)照明机械有限公司 50
佑昌(新乡)电光机械有限公司 50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60
关联销售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2000 总计
8800 3.4% 7629.93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6000
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500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300
1
购买固定资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1250 总计 40% 176.55
产 佑昌(新乡)照明机械有限公司 50 1300
说明:
1、在关联采购中,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比 2012 年预计金额减少 88.2%,主要是因为受
整体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减少部份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同时,部份原材料找到新厂家而转移
采购。
2、在关联销售中,2012 年实际发生金额比 2012 年预计金额减少 27.3%,主要是因为受
国外经济环境影响,销售额下降。
二、 关联方介绍与关联交易
1、基本情况:
(1)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Shengpo Wu,注册资本:
3988.08 万欧元,注册地址:佛山市工业北路 1 号,经营范围:从事生产、加工、
开发、销售电光源产品、各类灯具、相关控制器件和附属配件;提供公司产品
的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从事上述同类商
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的贸易咨询服务(店铺经
营,涉限、涉证产品除外)。向关联公司(包括海外)提供会计、财务管理等的
相关服务;生产、销售电光源生产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
(2)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庄坚毅,
注册资本:200 万港元,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 1 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 4001-06
室,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光源产品,灯具,电光设备等进出口业务, 提供
照明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
(3)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本:
12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566 号,经营范围:生
产制造电光源产品、灯具、光源器材、日用照明玻璃、照明电器设备、金属压
铸件等。
(4)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本:500 万
2
美元,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兴路,经营范围:生产、组装
灯光器材、建筑电器及配套器材、开发新产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
咨询和售后服务。
(5)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本:300 万
美元,注册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913 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金属卤化物等
及配套件。
(6)佑昌(新乡)照明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本:
10 万美元,注册地址:新乡市风泉区宝山东路 169 号宝山东路办事处办公楼 1
层,经营范围:照明设备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
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配件等的批发。
(7)佑昌(新乡)电光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本:
130 万美元,注册地址:新乡市宏力大道 69 号,经营范围:加工、制造电光源
产品、电光源生产设备及仪器等。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新乡)电光机械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新乡)照明机械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并且与本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均具
3
备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
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和销售产品,
在交易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
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
2、上述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
3、上述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的生产需要优质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此种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一定
时期内长期存在。
公司的部分产品通过关联方销售,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公司生产规模的扩
张,属持续性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2、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主要是可以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部分原材
料,而且供货及时、质量保证,有利于降低成本。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主要是增加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对本公司
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
3、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
协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
4
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代表欧司朗控股
有限公司的董事吴胜波和 Michel Jean-Paul Henri(明鹏博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3 年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有利于
丰富和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格,充分
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
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3、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将在董事会通过后进行披露,并提交公司 201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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