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和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提名和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 等情况,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 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关于提名和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振平 窦林平 薛义忠 201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