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新当选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新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资格。 2、程序合法。本次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董事会选举潘杰为公司董事长、刘醒明为公司副董事长; 同意聘任刘醒明为公司总经理,解庆、魏彬为公司副总经理,林奕辉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尹建春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刘振平 窦林平 薛义忠 2013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