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增加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2013-08-28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 A 股 ) 200541( B 股 )
公告编号: 2 0 1 3 - 0 2 9
佛 山 电 器 照 明 股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增加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增加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
情况如下:
一、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原来预计金额 增加预计金额 预计总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 1500 2000 3500
公司
关联采购原材 佑昌(新乡)电光机械 50 100 150
料 有限公司
欧司朗(中国)荧光材 0 100 100
料有限公司
购买固定资产 佑昌(新乡)照明机械 50 1000 1050
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
资本:5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兴路,
1
经营范围:生产、组装灯光器材、建筑电器及配套器材、开发新产品、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咨询和售后服务。
(2)佑昌(新乡)照明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
册资本:10 万美元,注册地址:新乡市风泉区宝山东路 169 号宝山
东路办事处办公楼 1 层,经营范围:照明设备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材、电光源
材料、电工材料、灯具及配件等相关产品的批发(以上商品进出口不
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
项管理的商品)(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3)佑昌(新乡)电光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
册资本:130 万美元,注册地址:新乡市宏力大道 69 号,经营范围:
加工、制造电光源产品、电光源生产设备及仪器等。
(4)欧司朗(中国)荧光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Hartmut
Froescher,注册资本:1450 万欧元,注册地址:江苏宜兴陶瓷产业
园区陶都路 888 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荧光粉的研究、开发、生产、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从事上述荧光粉生产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和转让(以上商品
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2、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佑昌灯光器材
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新乡)照明机械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佑昌灯光器材
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新乡)电光机械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佑昌灯光器材
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欧司朗(中国)荧光材料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欧司朗控股有
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2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基本保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均具备良好
的交易信用和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
在交易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
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
2、上述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
3、上述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的生产需要优质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此种关联交易是必要
的,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2、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主要是可以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
部分原材料,而且供货及时、质量保证,有利于降低成本。
3、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
上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
吴胜波、Werner J rgen Dietrich Hoffmann(维安纳 霍夫曼)和杨建
3
虎依法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增加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当前生产
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市场价格,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
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
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
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属于董事会审议权属范围之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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