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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9-17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13-03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
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组织管理,更好地做大做强主营业
务,董事会同意聘任焦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方面的工
作,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9 月 17 日
                                                                       1
附:焦志刚先生简历

   焦志刚:男,河南省沈丘人,1972 年 5 月出生,大学文化。1994
年 7 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同年进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工
作。1995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仓库主任,2010 年 5 月至今兼任公司人
力资源部部长;2007 年 3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公司职工监事,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焦志刚先生持
有“佛山照明”股份 22,880 股,未持有“粤照明 B”股份,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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