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0-11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13-04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
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确
定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业绩情况的议案》。
201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正式收购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国轩高
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20%股权的投资议案》,并于 2010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正式收购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国轩
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20%股权投资的公告》及《关于受让合肥国
轩高科股权意向的进展情况公告》。根据股权买卖双方签订的《股权
转让协议》规定:如果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国轩高科”)在 2013 年上半年度终了时未能完成所预测的连续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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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利润 1 亿元,则卖方以合肥国轩高科三年实际完成的年均利润
额较之预测年均利润额的降低比例,等比例退还佛山照明已支付的相
应股权转让价款,该股权转让价款连本息退还给我司(利率按人总行
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双方所持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合肥国轩
高科的利润测评期限为: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三
年平均年利润额为 1 亿元)(详细情况请见 2010 年 7 月 15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
近期,合肥国轩高科已向本公司提交 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的合肥
国轩高科母公司的审计报告和《关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审计报告和《关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
份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认为合肥国轩高科已达到连续三年平
均年利润 1 亿元的约定。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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