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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认购新股及购买部分二级市场股票的独立意见2014-01-2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认购新股及购买部分二级市场股票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

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

利用闲置资金认购新股及购买部分二级市场股票的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根据目前货币资金比较充裕并在保证日常生产需要和主营

业务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资金认购新股及购买部分

二级市场蓝筹股票,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

管理制度》,内控程序健全,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此证券投资行

为,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独立董事:刘振平 窦林平 薛义忠



                                        2014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