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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14-03-15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 A 股 )     200541( B 股 )
                       公告编号: 2 0 1 4 - 0 1 1



                  佛山电 器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穗
中法金民初字第 7-23、25-51、56-60、62-79、83-99、101、106-136
号《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
116 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
诉讼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广东证监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

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 2013 年 3 月 7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3-004)。

    原告共计 116 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上述 116 件案件索赔金额为人民币 22,525,369.6 元及港币

546,581.34 元,其中起诉公司及部分时任公司董事、高管的金额为人
民币 1,093,649.38 元及港币 10,622.68 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本公司将积极
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因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116 份。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