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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4-25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 A 股 )     200541( B 股 )
                        公告编号: 2 0 1 4 - 0 1 6



                    佛 山 电 器 照 明 股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4 年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预计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预计占 2013 年
类别                                                        同类交 实 际 发
                                                            易的比 生 总 金
                                                              例    额
关联采购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950    总计
原材料                                           4185      2.5%         3953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2500
           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       100
           公司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         500
           司
           佑昌(新乡)照明机械有限       50
           公司
           佑昌(新乡)电光机械有限       50
           公司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       35
           司
关联销售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       1240   总计
           司                                    14000     5%           8157
           欧司朗亚太有限公司             4960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6000
           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 1500
           公司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300
购买固定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250    总计      10%          1113
                                      1
 资产   佑昌(新乡)照明机械有限 100   350
        公司

二、 关联方介绍与关联交易

    1、基本情况:

   (1)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Shengpo Wu,

注册资本:3988.08 万欧元,注册地址:佛山市工业北路 1 号,经营

范围:从事生产、加工、开发、销售电光源产品、各类灯具、相关控

制器件和附属配件;提供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组织相

关的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从事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的贸易咨询服务(店铺经营,涉限、涉

证产品除外)。向关联公司(包括海外)提供会计、财务管理等的相

关服务;生产、销售电光源生产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

   (2)欧司朗亚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 港元,注册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集团大厦 1601-05 室,经营范围:照明相

关产品的贸易。

   (3)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法定代表人:

庄坚毅,注册资本:200 万港元,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 1 号会

展广场办公大楼 4001-06 室,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光源产品,灯

具,电光设备等进出口业务, 提供照明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

   (4)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

册资本:12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566

号,经营范围:生产制造电光源产品、灯具、光源器材、日用照明玻

璃、照明电器设备、金属压铸件等。

                               2
    (5)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

资本:5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兴路,

经营范围:生产、组装灯光器材、建筑电器及配套器材、开发新产品、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咨询和售后服务。

   (6)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

本:3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913 号,经营范围:生

产销售金属卤化物等及配套件。

   (7)佑昌(新乡)照明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

册资本:10 万美元,注册地址:新乡市风泉区宝山东路 169 号宝山

东路办事处办公楼 1 层,经营范围:照明设备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材、电光源

材料、电工材料、灯具及配件等相关产品的批发(以上商品进出口不

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

项管理的商品)(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8)佑昌(新乡)电光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

册资本:130 万美元,注册地址:新乡市宏力大道 69 号,经营范围:

加工、制造电光源产品、电光源生产设备及仪器等。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

欧司朗亚太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3
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新乡)电光机械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新乡)照明机械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并且与本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

系,均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公司支付的

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

和销售产品,在交易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

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

     2、上述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

     3、上述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的生产需要优质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此种关联交易是必要

的,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公司的部分产品通过关联方销售,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公司生产

规模的扩 张,属持续性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2、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主要是可以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

部分原材料,而且供货及时、质量保证,有利于降低成本。

                                     4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主要是增加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

对本公司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

    3、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

上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代表欧司

朗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吴胜波、Werner J rgen Dietrich Hoffmann(维

安纳.霍夫曼先生)以及代表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的董事杨建虎依

法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

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采用市

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

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

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

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3、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将在董事会通过后进行披露,并提交公司

                               5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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