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4-2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

价均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

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

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并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贯
                               1
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

息披露等主要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

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认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从业资格,自 1993 年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工

作认真负责、业务熟悉、专业水平较高,财务审计客观公正。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1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给参股公司青海佛照锂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至报告期末本息已全部收回。




独立董事:刘振平   窦林平    薛义忠



                                           2014 年 4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