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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关于转让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2014-06-1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

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

转让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转让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是为了降低对外投资风险,防止

股东利益进一步受到损害。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

有效,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转让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权。




独立董事(签名): 刘振平   窦林平 薛义忠




                                            2014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