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28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B 股)
股票代码: 0 0 0 5 4 1 (A 股) 2 00 541 ( B 股 )
公 告 编 号 : 20 14 — 0 3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
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7 人,董
事吴胜波、叶再有因出差请假,分别委托董事维安纳.霍夫曼、刘醒
明代为投票。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勇、董事会秘书林奕辉、财务总监尹
建春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潘杰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英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新股认购闲置资金增加使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同
意用自有闲置资金 6000 万元认购新股及购买部分二级市场股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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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现为了进一步提高
该笔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没有新股认购期间以及保证
新股认购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对该笔资金增加如下使用项目:一是购
买专门进行网下新股认购的专户理财基金;二是投资国债逆回购及其
他具有安全性高、风险低、收益稳定的货币市场基金和质押式报价回
购。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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