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14-04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会议通知,并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9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 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出资认购铨丰光电科技(香港)有限 公司增发股份的议案》,并以同意 4 票,反对 2 票,弃权 3 票没有通 过该议案。 吴胜波、霍夫曼董事投反对票的原因如下: 1、战略角度 在董事会的讨论中,佛山照明管理层解释投资香港铨丰的目的是 为了开拓北美市场,但是从目前得到的信息,铨丰只有 5%的销售收 入来自于北美市场,而且我们并没有看到铨丰在北美市场的竞争优势 或者是出色的表现(无论是从市场份额角度还是从销售渠道和市场费 用的角度)。另外,由于佛山照明在铨丰只是一个小股东,我们担心 佛山照明没有足够的能力控制铨丰包括但不限于其渠道,从而让佛山 照明从此投资中收益。 1 2、商业计划 目前铨丰提供的商业计划并不具体,没有足够的文件支持来使我 们相信铨丰的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例如: (1)关于销售额增长的支持数据及如何完成预测的具体分析; (2)佛山照明和铨丰之间以及铨丰和其经销商/零售商之间具体 的交易模式; (3)利润分析; (4)具体的市场计划以及在市场和销售方面的投入; (5)与 Lunera 之间 4 年期独家供应合同的详细情况(合同本身 并未向董事会提供)。 3、铨丰的估价 铨丰香港的评估价格的评估增值率为净资产的 8.8 倍。我们对该 评估结果有异议: (1)铨丰至目前为止持续亏损; (2)三年财务回报分析主要依赖于佛山照明的协同作用,我们 认为这不能归于铨丰的价值; (3)铨丰目前的评估价值是建立在未来佛山照明的投入或与佛 山照明的合作的基础上,体现在利用佛山照明的生产能力,产品组合 以及佛山照明的资金投入,我们认为佛山照明不应对该部分再次支付 股权并购价; (4)评估公司使用铨丰美国的购买价格 137000 美元作为评估 铨丰美国价值的依据,并没有对该公司做具体的调查。 (5)评估同时考虑了铨丰未来的盈利能力,但是根据目前提供 的商业计划,我们没有办法得出和评估公司一样的结论(具体在第二 2 部分已经阐述)。 刘醒明董事投弃权票的原因为:不确信铨丰公司今后几年的经营 预测。 独立董事刘振平投弃权票的原因为:参加二次电话会议及之前给 公司董秘办发函询问评估公司的相关数据,总的感觉铨丰未来的经营 状况及效益预测有许多不确定性。因此,我投弃权票。建议能否另外 委托知名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 独立董事薛义忠投弃权票的原因为: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听取 电话会议中各位董事的意见,认同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的战略,但 对此次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年龄偏大及该公司在美国等海外市 场的发展能力没有信心。 二、议案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铨丰光电科技(香港)有限公司(FORVERLAMP HONG KONG LIMITED)(简称“香港铨丰”) 公司住所:香港湾仔骆克道 3 号怡安保险大厦 12 楼 注册地:香港 法定代表人:沈尚德 注册资本:HK$11,700,000.00 注册日期:2010 年 12 月 7 日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股东结构:铨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TL”)持 有香港铨丰 100%股份,合计 11,700,000 股。 3 香港铨丰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 注册资本 持股 主营业务 注册地 人 (万美元) 比例 北京铨富光电科 2011-3-14 中国 沈尚德 150 100% LED 产品的开 技有限公司 发、技术咨询; 批发 LED 节能 灯及其他照明 产品;货物进 出口 FOREVERLAMP. 2014-8-31 美国 沈尚德 13.72 100% LED 产品销售 INC. 香港铨丰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母公司 合并 2014-8-31 2013-12-31 2014-8-31 2013-12-31 总资产 12,797,997.05 11,866,257.66 5,969,201.96 8,627,602.80 总负债 7,586,647.68 6,524,552.51 38,294,595.65 36,237,768.50 净资产 5,211,349.37 5,341,705.15 -32,325,393.69 -27,610,165.70 营业收入 0 0 21,774,432,21 24,197,483.94 营业利润 -110,419.40 -2,847,016.95 -3,811,594.18 -14,906,486.71 净利润 -110,419.40 -2,847,016.95 -3,810,572.61 -16,127,198.48 2、评估结论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对香港铨丰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资产评估报 告,截止 2014 年 8 月 31 日,香港铨丰经审计后资产账面价值为 1279.80 万元,负债为 758.66 万元,净资产为 521.14 万元,采用资产 基础法确定的香港铨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141.48 万元,评估增 值 4620.34 万元,增值率 886.59%。 (二)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参照上述评估值,投资三方确定香港铨丰增资价格的计算标准为: 增资前 股东全 部权益 合计为 港币 4546.5336 万元( 折合人 民币 4 3606.81 万元,按 2014 年 11 月 3 日汇率换算,1 港币=0.79331 人民 币),平均到 1170 万股,每股价格为港币 3.8859 元。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 50,310,224 港元认购香港铨丰增发股份 12,946,778 股,占增资后股份总数的 40%。FTL 出资港币 2250 万元 认购香港铨丰增发股份 5,790,125 股,认购后合计持有香港铨丰 17,490,125 股,占增资后股份比例 54.04%;沈尚德出资港币 750 万 元认购香港铨丰增发股份 1,930,042 股,占增资后股份比例 5.96%。 2、业绩承诺及未完成业绩时的补偿 (1) FTL 将促使香港铨丰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实现审计后 2015/2016/2017 三年财务业绩累计净利润 6,900,000 美元(“目标 业绩”)。 (2) 若香港铨丰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无法实现目标业绩, FTL 需要根据以下计算公式无偿的转让相应的股份给佛山照明作为补 偿: 让渡股份比例=佛山照明出资额 ÷ [(本公司评估确认价值 x (1- 实际业绩较预期下降比例) + 沈尚德出资额 + FTL 增资额 + 佛 山照明出资额 ) ] - 40% 例表: 三年预期净利润总额 实际业绩较预期下降 三年实际净利润总额 让渡股份比例 (百万美元) 比例 (百万美元) 6.9 10% 6.21 1.5% 6.9 20% 5.52 3.12% 6.9 30% 4.83 4.87% 6.9 50% 3.45 8.82% 5 (3)在不限制上述条款的前提下,沈尚德特此承诺,若香港铨丰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法实现目标业绩的 80%,沈尚德应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后 30 天内通过现金补偿佛山照明 2,000,000 港元。 在另一方面,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香港铨丰之实际业绩超过 目标业绩之 120%,佛山照明应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后 30 天内通过 现金补偿沈尚德 2,000,000 港元。 (5)采购承诺 香港铨丰及其分子公司承诺: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佛山照明采 购产品,在佛山照明能够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未来三年(2015-2017) 的合计采购金额不低于 250,000,000 港元。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1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