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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对计提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2015-01-16  

						           独立董事对计提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已作出一审判决结果的诉讼案件,根据判决结果计提预计

负债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

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预计负债。




独立董事:刘振平   窦林平   薛义忠



                                          201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