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4-27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 A 股 ) 200541( B 股 )
公告编号: 2 0 1 5 - 0 1 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起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
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我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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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
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各准则要求调整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
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 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准则名称
其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相关科目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其应用指南的相关
《企业会计 长期股权投资 -488,669,738.23 -473,950,855.57
规定,不具有控制、共
准则第 2
同控制、重大影响且没
号-长期股
有公开活跃市场报价的
权 投 资
权益投资调至可供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8,669,738.23 473,950,855.57
( 2014 年
金融资产核算,并采用
修订)》
成本法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12,728.75 -3,903,197.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企业会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4,012,728.75 3,903,197.90
准 则 第 30 30 号 —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益的金融资产
号-财务报 (2014 年修订)》及应用 其他非流动负债 -19,353,441.69 -11,092,550.73
表列报》 指南的相关规定 递延收益 19,353,441.69 11,092,550.73
资本公积 -35,523,341.07 -27,717,587.47
其他综合收益 35,523,341.07 27,717,587.4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外,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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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12 年、2013 年末资产总额以及 2012 年度、2013 年度净利润未
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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