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15-05-23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 A 股 ) 200541( B 股 )
公告编号: 2 0 1 5 - 0 2 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穗
中法金民初字第 1011-1015、1018-1021、1023、1026、1030-1032、
1065、1079-1080、1082、1088-1239、1241-1349、1351-1356、1358-1398、
1400-1463、1467-1475、1478-1489、1493-1514、1975-1985、1988-2010、
2016、2018-2019 号《传票》、《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 470 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广东证监局就本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
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 2013 年 3 月 7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3-004)。
原告共计 470 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上述 470 件案件索赔金额为人民币 48,041,509.6 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的其他
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本公司将积极
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因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传票
2、《民事起诉状》470 份。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