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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受领赔偿款的公告2015-07-23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15-03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领赔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金民初字第 1094-1098、
1108-1139、1161-1163、1165-1172、1174-1184、1186、1189-1192、
1202-1227、1229-1252、1255-1260、1267、1269-1272、1283-1293、
1295-1304、1306-1310 号案;(2014)穗中法金民初字第 2-3、9-16、
30-37、56-60、63-67、69-79、84-86、106-111、114-118、124-136、
153 号案;(2015)穗中法金民初字第 58-61 号案,广州市中级人民
                                                     1
法院已作出(2013)穗中法金民初字第 1094 号 《民事判决书》(详
情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事
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现公司为了有效履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的《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特对符合条件的原告受领赔偿款
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公告:
    一、申请资料
    1、请上述符合条件的原告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为了保证身份证号码与银行卡的对应
关系,银行卡必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快递到以下地址或扫描
发邮件到以下邮箱:
    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
    收件人:李博特、黄玉芬
    电话:(0757)82805395,82966028
    邮箱:libote1@gmail.com,fslhyf@163.com
    2、原告代理律师如要代原告领取赔偿款的,需要提交经过公证
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本人中国工商
银行卡复印件。
    二、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博特、黄玉芬
    电话:(0757)82805395,82966028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