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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03-28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16-0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2016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占同类业务
                                                                   发生金额
                                                                                   比例(%)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7,644.44        4.5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88.94          0.11%
关联采购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650            784.76          0.47%
原材料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1500           2,285.05        1.37%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350            311.01          0.19%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4200           3,759.53        1.31%

            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350            251.97          0.09%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120            106.62          0.04%
关 联 销 售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1300           1,169.45        0.41%
产品
            欧司朗亚太有限公司                      2500           2,027.45        0.7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            46.06           0.02%

            上海林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70             23.39           0.01%




                                                                                           1
     2、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金额(万元)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736.4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51

关联采购原材料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108.17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335.36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41.85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555.98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7.46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252.38
关联销售产品
                 欧司朗亚太有限公司                       458.9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6.3
                 上海林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56



二、 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勇,注册资

本:47575.17 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光电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器件,LED 显

示屏,交通信号灯,光电半导体照明灯具灯饰,半导体集成电路,光

电模组,电子调谐器,其他电子部件、组件,信息技术设备类产品;

承接光电显示工程、光电照明工程;光电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与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

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

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2
   (2)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泽中,注

册资本:89523.31 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

电子工业城;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计算机网络

设备,高新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

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

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按粤外经贸字[1999]381 号文

经营);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

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

   (3)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本:

200 万港元,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 1 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

4001-06 室,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光源产品,灯具,电光设备等

进出口业务, 提供照明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

   (4)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

本:5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兴路,经

营范围:生产、组装灯光器材、建筑电器及配套器材、开发新产品、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进行咨询和售后服务。

   (5)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

本:3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566 号

11 幢,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金属卤化物等及配套件。

   (6)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

册资本:1200 万美元,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566

号,经营范围:生产制造电光源产品、灯具、光源器材、日用照明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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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璃、照明电器设备、金属压铸件等。

   (7)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Shengpo Wu,

注册资本:3988.08 万欧元,注册地址:佛山市工业北路 1 号,经营

范围:从事生产、加工、开发、销售电光源产品、各类灯具、相关控

制器件和附属配件;提供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组织相

关的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从事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的贸易咨询服务(店铺经营,涉限、涉

证产品除外)。向关联公司(包括海外)提供会计、财务管理等的相

关服务;生产、销售电光源生产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

   (8)欧司朗亚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 港元,注册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集团大厦 1601-05 室,经营范围:照明相

关产品的贸易。

   (9)上海林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嬿敏,注册资

本:1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青浦区华纺路 69 号 3 幢 3 层 C 区

328 室,经营范围:销售机电设备、照明器材、舞台设备、建材、水

处理设备、工艺礼品、筛网、五金交电、纺织原料(除棉花)、针纺

织品、日用百货、园林绿化工程。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致行动人

                                                                      4
                              过去 12 个月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致行动人
                              过去 12 个月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法人的一
欧司朗亚太有限公司
                              致行动人
上海林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管的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良好,并且与本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

系,均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公司支付的

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

和销售产品,在交易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

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

    2、上述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

    3、上述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的生产需要优质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此种关联交易是必要

的,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公司的部分产品通过关联方销售,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公司生

产规模的扩张,属持续性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2、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主要是可以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

部分原材料,而且供货及时、质量保证,有利于降低成本。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主要是增加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

                                                                       5
对本公司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

    3、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

上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

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何勇、庄坚毅、刘韧、程科、陈炳辉、黄志勇依法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

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双方发挥协同效应。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

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

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3、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将在董事会通过后进行披露,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因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因此本公司与其关联交易也需要获得佛山市国星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

(或)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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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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