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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2016-03-2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 2015 年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地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出席 2015 年公司

 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利益。现将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其中 3 次以现场形式召开,5

 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我们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事 本 报 告 期 应 现 场 出 席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次 出 席 股 东

姓名        参 加 董 事 会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刘振平     7             2         5            0         0         1

 窦林平     7             2         5            0         0         1

 薛义忠     7             2         5            0         0         1

 张    楠   1             1         0            0         0         0

 卢    锐   1             0         0            1         0         0

 吕    巍   1             1         0            0         0         0

       2015 年度,我们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年度股东大会,我们对董
 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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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5 年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我们对公司发生的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
项,包括而不限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计提预计负债、关联交易情况、
董事会换届等,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
主要内容如下:
    1、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我们对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对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
情况》、《关于 201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共 6 项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
意见。
    3、201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我们对
《关于对闲置设备和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4、201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对
《关于 2015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
情况》、《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5、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我们
对《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6、201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我们
对《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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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学习国家、监管部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积极参加广东证监局举办的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及深交所举办的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2、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凡需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决策
的重大事项,我们首先对董事会所提供的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切实地维护
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相关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同时通
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介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宣传和报道,
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相关人员沟通,尽到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5 年我们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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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我们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6 年,我们将
继续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确保
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广
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之下,
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楠   卢锐   吕巍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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