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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12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16-01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 8 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
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推选刘醒明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最近,公司一名董事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使公司空缺一名
董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方便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工作
衔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与管理层的工作效率,同时结合个人的工作
经历和能力,董事会同意推选总经理刘醒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刘醒明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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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刘醒明简历

    刘醒明:男, 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程师。1983

年进入本公司工作,1997年至2005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2月至

2008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至

2015年12月当选本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2015年12月兼任公司副董

事长;2012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当选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刘醒明先生持有“佛山照明”股份 478,764 股,未持

有“粤照明 B”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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