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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关于推选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6-04-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推选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推选刘醒

明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详细了解刘醒明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

认为刘醒明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推选刘醒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推选刘醒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张楠    卢锐    吕巍




                                              2016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