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推选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推选刘醒 明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详细了解刘醒明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 认为刘醒明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推选刘醒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推选刘醒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张楠 卢锐 吕巍 2016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