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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6-08-2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

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聘任张勇、张学权为公司副总经理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聘任张勇、张学权为公司副总经理程序合法、合

规。

       3、同意聘任张勇、张学权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楠   卢锐   吕巍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