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16-04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2016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各账龄组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即本 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才执行,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 生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的原因 目前公司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各账龄组估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都是 6%,为了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的变化,防范财 务风险,结合以前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实际发生的有关情况,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 更。 1 2、变更的内容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 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对比情况如下: 变更前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变更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 6% 6% 3% 3% 6% 6% 1-2 年 10% 10% 6% 6% 2-3 年 30% 30% 6% 6% 3-4 年 50% 50% 6% 6% 4-5 年 80% 80% 6% 6% 5 年以上 100% 100% 3、变更的日期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变更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 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假设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 2015 年度 已适用,则增加公司 2015 年度利润总额 653.01 万元。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动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总 额的影响 2 单位:元 账龄 变更前计 变更后计 2015 年末应收 变更前计提坏 变更后计提坏 影响金额 提比例 提比例 账款 账准备金额 账准备金额 1 年以内 6% 3% 366,023,507.48 21,961,410.45 10,980,705.22 -10,980,705.23 1-2 年 6% 10% 8,134,742.42 488,084.55 813,474.24 325,389.69 2-3 年 6% 30% 14,528,173.79 871,690.43 4,358,452.14 3,486,761.71 3-4 年 6% 50% 551,006.62 33,060.40 275,503.31 242,442.91 4-5 年 6% 80% 330,603.97 19,836.24 264,483.18 244,646.94 5 年以上 6% 100% 220,402.65 13,224.16 220,402.65 207,178.49 合计 389,788,436.93 23,387,306.23 16,913,020.74 -6,474,285.49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动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 总额的影响 单位:元 账龄 变更前计 变更后计 2015 年末其他 变更前计提坏 变更后计提坏 影响金额 提比例 提比例 应收款 账准备金额 账准备金额 1 年以内 6% 3% 13,667,234.10 820,034.05 410,017.02 -410,017.03 1-2 年 6% 10% 4,471,366.46 268,281.99 447,136.65 178,854.66 2-3 年 6% 30% 3,003.72 180.22 901.12 720.9 3-4 年 6% 50% 138,561.76 8,313.71 69,280.88 60,967.17 4-5 年 6% 80% 83,137.06 4,988.22 66,509.65 61,521.43 5 年以上 6% 100% 55,424.70 3,325.48 55,424.70 52,099.22 合计 18,418,727.80 1,105,123.67 1,049,270.02 -55,853.65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实施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公 3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 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 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