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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6-09-23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16-04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2016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各账龄组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即本
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才执行,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
生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的原因
       目前公司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各账龄组估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都是 6%,为了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的变化,防范财
务风险,结合以前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实际发生的有关情况,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
更。
                                                                        1
     2、变更的内容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
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对比情况如下:
                 变更前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变更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          6%              6%          3%              3%
                  6%              6%
1-2 年                                        10%             10%
                  6%              6%
2-3 年                                        30%             30%
                  6%              6%
3-4 年                                        50%             50%
                  6%              6%
4-5 年                                        80%             80%
                  6%              6%
5 年以上                                     100%            100%



     3、变更的日期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变更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
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假设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 2015 年度
已适用,则增加公司 2015 年度利润总额 653.01 万元。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动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总
额的影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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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变更前计   变更后计   2015 年末应收     变更前计提坏    变更后计提坏      影响金额
            提比例     提比例     账款              账准备金额      账准备金额

1 年以内       6%         3%      366,023,507.48    21,961,410.45   10,980,705.22     -10,980,705.23

1-2 年         6%        10%       8,134,742.42     488,084.55      813,474.24        325,389.69

2-3 年         6%        30%      14,528,173.79     871,690.43      4,358,452.14      3,486,761.71

3-4 年         6%        50%        551,006.62      33,060.40       275,503.31        242,442.91

4-5 年         6%        80%        330,603.97      19,836.24       264,483.18        244,646.94

5 年以上       6%        100%       220,402.65      13,224.16       220,402.65        207,178.49

              合计                389,788,436.93    23,387,306.23   16,913,020.74     -6,474,285.49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动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
         总额的影响
                                                                                    单位:元

账龄        变更前计   变更后计    2015 年末其他    变更前计提坏     变更后计提坏      影响金额
            提比例     提比例      应收款           账准备金额       账准备金额

1 年以内       6%          3%      13,667,234.10    820,034.05       410,017.02        -410,017.03

1-2 年         6%         10%       4,471,366.46    268,281.99       447,136.65        178,854.66

2-3 年         6%         30%            3,003.72   180.22           901.12            720.9

3-4 年         6%         50%        138,561.76     8,313.71         69,280.88         60,967.17

4-5 年         6%         80%        83,137.06      4,988.22         66,509.65         61,521.43

5 年以上       6%         100%       55,424.70      3,325.48         55,424.70         52,099.22

              合计                 18,418,727.80    1,105,123.67     1,049,270.02      -55,853.65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实施的,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公

                                                                                               3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
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
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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